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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好丑?(吕清夫)
柯P说,市容已经比不上中国大陆一线城市,必须加紧脚步进行都更。都更可以解决丑的问题吗?台湾的都更不过是汰旧换新或申请高楼建照而已,同时新的建物也未必更坚固;至于美丑,有时旧的还比新的漂亮,台北中山桥就是一个实例。我们缺的是景观法,但是观其草案便知,其中对于美丑管控著墨甚少。
英国从1930年代起,就限制了景点周围建造物的的高度,要使城市的名建筑能从各个角度都看得到,所以圣保罗大教堂周边的建筑物高度都受到限制,绝对不能破坏了大教堂的天际线。罗马也在1970年的总体规划(master plan)中,制定了都心地区的户外广告物限制条例,对于广告、看板、橱窗的设置场所、材质、大小、照明都有详细的限制。为了景观保存,可以限制人民不动产的私权,受到限制的不动产未经许可而遭改变或破坏时,将被官方要求自费恢复原状。这虽然有宪法上的争议与多次的抗争,但是官方的判例会重视景观保护而限制私权,并视之为理所当然。
这种判例与台北延宕了20多年的命运相反。由于该管制方案限建高楼,引起居民的激烈反弹,居民热中于都更图利,居然在芝山岩古迹附近盖了两栋14层大楼,去年3月法院竟然宣判居民胜诉。更夸张的是,芝山岩山顶的市定庙埕前,也被申请兴建一栋超过60米高的更新住宅,硬是比庙埕要高出20米!这是柯P所要的都更吗?
以法国来说,早在1943年便订定了法条,透过视野干扰管制,即名建筑所在半径500公尺范围内,任何一个地点都必须可以同时看到此建物或相关土地,不准兴建或增建足以在视觉上妨碍著名的建筑。
实际在巴黎街头散步看看,便知完全看不到高楼,所以到处都可以看到蓝天。巴黎铁塔即使距离几公里之外,也可以看到它的天际线。视野的管制点在于保护古建物前方与背后的景观。凡尔赛宫为使其周围不得兴建高楼,管制区域更扩大到周围5公里的范围。视野管制法条对巴黎而言是划时代的制度,目前已经推广到全市47个地区的景观,也被其他城市广泛引用于建筑高度的限制。
日本也不例外,以京都这个古城为例,为了不影响每年8月“五山送火祭”,避免人们从清水寺眺望祭典的视线受到干扰,特别于2004年制定条例,规定京都市内大楼不得超过10楼,并全面禁止屋顶看板与霓虹灯。
这在台湾似乎是神话,高楼总是如影随行的跟在名建筑旁边,大巨蛋便这样跟定了国父纪念馆,看起来不但突兀,还有点可怕,简直像原子弹刚爆炸的菌状云,扼杀了国馆美丽的天际线。民众从仁爱路侧进入国馆,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国馆,都闪不过左后方的银白大巨蛋,景观非常碍眼;馆长说,未来将在仁爱路入口横排植树,大巨蛋会被树木遮住,连带的国馆也只能犹抱琵琶半掩面了。这叫做景观改造工程?简直是遮丑!
这座本来要建在郊区的庞然大物,由于没有景观法的约束,于是便成了台北之瘤。无独有偶,宜兰另一座名建筑兰阳博物馆,也因为一旁矗立了一栋29层楼高的饭店住宅,游客拍照不管怎么闪,都很难避掉它,直呼。
所以柯P说的都更可能无法使丑变美,还可能失去更多的天际线,使台北丑上加丑!
(作者为辅仁大学应用美术研究所教授)自由时报04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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